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下列何者可以為各機關遴用新進醫事人員來源? ①依公務人員陞遷法之外補程序規定,就具有任用資格人員以公開競爭方式甄選之 ②考試及格分發任用者 ③政府機關培育之醫事公費生經分發履行服務義務者 ④依本條例任用之各機關首長、副首長及一級單位主管
- A僅①③
- B僅②③④
- C僅①②④
- D①②③④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50 題(場次代碼 109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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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關於公立機關遴用新進醫事人員的來源管道。
正解理由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範公務機關(如公立醫院、衛生所)醫事人員的任用。該條例就各機關遴用新進醫事人員的來源,列出四種管道:考試及格分發任用者;依公務人員陞遷法之外補程序規定,就具有任用資格人員以公開競爭方式甄選者;政府機關培育之醫事公費生經分發履行服務義務者;以及依本條例任用之各機關首長、副首長及一級單位主管。題幹①②③④正好對應這四種來源,全部可以作為新進醫事人員的來源,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錯誤。只列①③,漏掉②考試分發與④首長、副首長及一級單位主管。
- (B)
錯誤。只列②③④,漏掉①依陞遷法外補程序公開甄選。
- (C)
錯誤。只列①②④,漏掉③醫事公費生分發履行服務義務。
- (D)
正確。①②③④四種來源全部包含。
記憶點
新進醫事人員四來源:考試分發、公開甄選、公費生分發、依條例任用的首長與主管。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