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測量低視力病人的主觀驗光(subjective refraction),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對於屈光組織混濁且客觀驗光(objective refraction)不明確的病人,一開始可考量以較大屈光度差別的鏡片讓病人比較正解 ✓
- B對於視力值低於0.1的病人,在測量遠距離視力時,視力表比較建議距離4~6公尺
- C如果新的鏡片度數可以讓病人在LogMAR視力表增加一個視標的視力,應該積極建議病人更換眼鏡
- D一般而言,使用綜合驗光儀(phoropter)會比利用試鏡架(trial frame)適合
官方答案 A
出處:11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低視力學」第 10 題(場次代碼 11510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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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低視力病人主觀驗光的調整原則:度數級距、視力表距離、換鏡判斷與檢查工具選擇。
正解理由
低視力病人的視覺系統解析度差 → 對很小的度數變化分辨不出差別,傳統的細微級距比較會讓病人一直回答「差不多」→ 尤其在屈光組織混濁、客觀驗光結果不明確時,更找不到可靠的起點 → 因此一開始以較大屈光度差別的鏡片讓病人比較,讓差異大到病人分辨得出,再逐步縮小範圍。這個「放大級距」的原則正是選項 (A) 的內容。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正確。病人對小級距不敏感,以較大的屈光度差別比較,才能得到有意義的回答。
- (B)
錯誤。視力值低於 0.1 的病人,在 4~6 公尺的標準距離下能辨識的視標行數太少,甚至最大視標都看不到;應把視力表移近,讓視力能被量化並能比較不同鏡片的差異。
- (C)
錯誤。依 logMAR(ETDRS)逐字母計分,每一個字母 = 0.02 log 單位,只多讀出一個視標屬很小的變化,可能落在量測的變異之內;是否換鏡要看改善是否具功能上的意義與病人需求,不應僅憑一個視標就積極建議更換。
- (D)
錯誤。低視力病人較適合使用試鏡架:病人可以用偏心注視、轉動頭位,檢查者也看得到病人的眼睛與反應,並能直接使用大級距的鏡片;綜合驗光儀限制頭位與視野,應改成「試鏡架較適合」。
記憶點
低視力驗光:大級距、近距離視力表、試鏡架;小小的視力進步不等於要換鏡。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