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年 · 驗光生 ·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6 題 · 單選 · 2 分

根據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第 1 項之規定,驗光生若欲停業,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多久期限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報請備查?

  1. A10 日內
  2. B20 日內
  3. C30 日內正解 ✓
  4. D45 日內

官方答案 C

出處:114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6 題(場次代碼 11410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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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人員停業、歇業時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報請備查的期限。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人員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題目問驗光生停業的報備期限,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錯誤。驗光人員法並無 10 日的報備期限,應改為 30 日內。

  2. (B)

    錯誤。驗光人員法並無 20 日的報備期限,應改為 30 日內。

  3. (C)

    正確。停業、歇業皆為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報請備查。

  4. (D)

    錯誤。45 日是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代理期間超過四十五日應報請備查的門檻(《驗光人員法》第 17 條第 1 項),與停業報備無關;應改為 30 日內。

記憶點

停業、歇業、變更登記一律「30 日內」報;45 日是代理才用的數字。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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