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至驗光所驗光時,應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表達意思,未成年人不能自己決定,主要是源自下列何種醫學倫理原則?
- A公平正義
- B不傷害
- C知情同意正解 ✓
- D行善
官方答案 C
出處:107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50 題(場次代碼 107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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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知情同意原則要求同意者具備理解與決定能力;未成年人決定能力不完整,因此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同意。
正解理由
知情同意的成立要件包括:充分告知、當事人理解、自願、具備決定能力、最後表示同意 →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行為能力不完整,對檢查或處置的利弊未必能充分理解與權衡 → 缺少「決定能力」這個要件,本人的同意不足以構成有效的知情同意 → 因此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理解告知內容並表示意思。題幹描述的「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表達意思、未成年人不能自己決定」,正是知情同意原則對決定能力要件的處理方式,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談的是醫療資源與負擔的公平分配、同樣情況同樣對待,與「誰有權同意」無關。
- (B)
不符合。不傷害原則要求避免對個案造成不必要的傷害或風險,處理的是行為後果,不是同意權的歸屬。
- (C)
符合。知情同意要求同意者具備決定能力,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同意,正是這個原則的延伸。
- (D)
不符合。行善原則要求為個案的最佳利益採取行動,是專業人員的積極義務,不決定由誰行使同意權。
記憶點
「誰來同意」問的是知情同意;「做對他好的事」是行善;「別害他」是不傷害;「分配公不公平」是正義。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