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特考 · 驗光師 ·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4 題 · 單選 · 2 分

驗光所因故須歇業或停業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A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前,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
  2. B歇業期間,以 1 年為限;逾 1 年者,應辦理停業
  3. C登記事項如有變更,代理期間超過 45 日者,應由被代理者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
  4. D驗光所遷移或復業者,應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始得為之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8 年特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4 題(場次代碼 10806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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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所停業、歇業的報備期限、停業期間上限、登記事項變更與負責人代理的區別,以及遷移或復業的程序。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18 條第 4 項規定驗光所遷移或復業者,準用關於設立之規定;設立的規定是同法第 15 條第 1 項:驗光所之設立,應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始得為之。(D) 正是把設立規定套用到遷移或復業,敘述正確,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錯誤。《驗光人員法》第 18 條第 1 項規定停業或歇業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是事後的報備期限,不是事實發生前 30 日預先報備。應改為「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

  2. (B)

    錯誤。停業與歇業的位置顛倒:《驗光人員法》第 18 條第 2 項規定的是「停業」期間以一年為限,逾一年者應辦理「歇業」。歇業本身是終止經營,沒有期間上限的問題。

  3. (C)

    錯誤。題目把兩個不同的規定拼在一起:登記事項變更,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核准變更登記(《驗光人員法》第 18 條第 3 項);「代理期間超過四十五日應由被代理者報請備查」則是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而指定代理時的規定(同法第 17 條第 1 項),與登記事項變更無關。

  4. (D)

    正確。遷移或復業準用設立規定(《驗光人員法》第 18 條第 4 項),須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同法第 15 條第 1 項)。

記憶點

停歇業「事後 30 日內」報備;「停業」上限一年、逾期改「歇業」;遷移、復業等於重新設立。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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