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①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②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③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④雇主使勞工於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
- A①②③④均正確正解 ✓
- B僅②③④正確
- C僅①③④正確
- D僅①②正確
官方答案 A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7 題(場次代碼 109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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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勞動基準法延長工作時間(加班)的工資加給標準,包括平日延長工時、天災事變突發事件延長工時,以及休息日工作的加給。
正解理由
《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加給三分之二以上;依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得延長工時的依據是《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4 項。休息日工作則依《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第 2 項,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四個敘述全部與條文相符,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正確。①②③④均正確,與列舉項判定完全相符。
- (B)
錯誤。漏列了①;①的「前二小時加給三分之一以上」是正確規定。
- (C)
錯誤。漏列了②;②的「再延長二小時加給三分之二以上」是正確規定。
- (D)
錯誤。漏列了③與④;天災事變加倍發給及休息日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都是正確規定。
記憶點
平日加班「先三分之一、再三分之二」;天災事變「加倍」;休息日「另再加一又三分之一、二小時後一又三分之二」。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