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所屬驗光人員於執行業務所製作的紀錄,下列何者正確?①驗光人員不屬於醫療法範圍,執行業務所製作的紀錄不屬於病歷 ②依醫療法第 67 條,屬於病歷一部分 ③須至少保存七年 ④未成年者之紀錄,至少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
- A僅①③
- B僅②④
- C僅②③
- D僅②③④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5 題(場次代碼 109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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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醫療機構內驗光人員執行業務所製作的紀錄是否屬於病歷,以及醫療機構病歷的保存年限。
正解理由
《醫療法》第 67 條第 2 項規定病歷應包括「其他各類醫事人員執行業務所製作之紀錄」,驗光人員是醫事人員,所以在醫療機構執業時所製作的紀錄屬於病歷的一部分。《醫療法》第 70 條第 1 項規定醫療機構之病歷至少保存七年,未成年者之病歷至少應保存至其成年後七年。據此②③④正確,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僅①③:錯誤,含錯誤的①,且漏掉②④。
- (B)
僅②④:錯誤,漏掉正確的③。
- (C)
僅②③:錯誤,漏掉正確的④。
- (D)
僅②③④:正確,與判定完全相符。
記憶點
醫療機構裡的驗光紀錄就是病歷:一般七年、未成年到成年後七年。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