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年 · 驗光師 ·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1 題 · 單選 · 2 分

有關證書的及格與廢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考試院頒發驗光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 B中央主管機關核發驗光人員證書
  3. C縣(市)主管機關核發驗光人員執業執照
  4. D縣(市)主管機關廢止驗光師證書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8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1 題(場次代碼 108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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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考試及格證書、驗光人員證書、執業執照的核發機關,以及廢止驗光師證書的權責機關。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54 條規定,本法所定之罰鍰、停業或廢止執業執照或開業執照,除本法另有規定外,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罰之;廢止驗光師證書,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D) 把廢止驗光師證書的機關寫成縣(市)主管機關,與規定不符,是本題要找的錯誤敘述,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正確。《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第 2 條規定請領驗光人員證書時檢附「考試院頒發之驗光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可知考試及格證書由考試院頒發。

  2. (B)

    正確。《驗光人員法》第 4 條規定請領驗光人員證書,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

  3. (C)

    正確。《驗光人員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人員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

  4. (D)

    錯誤,為本題答案。廢止驗光師證書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地方主管機關只負責罰鍰、停業與廢止執業執照或開業執照;應改為「中央主管機關廢止驗光師證書」。

記憶點

考試院發及格證書,中央發證書也廢證書,地方發執照也管罰鍰、停業與廢照。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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