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師執業,應接受下列課程之繼續教育:一、專業課程。二、專業品質。三、專業倫理。四、專業相關法規,其相關規定何者正確?①每六年應完成前項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 72 點 ②申請執業更新時,其前一年繼續教育課程總積分需占全部積分六分之一以上 ③繼續教育前述第二至第四項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十二點 ④於偏遠地區執業期間,其各點實施方式之積分數,得以一點五倍計
- A①②
- B②③
- C③④正解 ✓
- D①④
官方答案 C
出處:106 年特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7 題(場次代碼 10606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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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師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所需的繼續教育,包括課程四大類別、六年應達的總積分、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三類的合計下限,以及偏遠地區執業期間的積分優待。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7 條第 2 項規定,驗光人員執業應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之繼續教育,始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課程內容、積分與實施方式,依同法第 7 條第 3 項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 13 條第 1 項,繼續教育課程分為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四類。《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 13 條第 2 項再把醫事人員分成兩組計算點數:驗光生列在第一款,六年應達七十二點,第二至第四類課程合計至少七點;
驗光師不在第一款之列,屬於「前款以外之醫事人員」,六年應達一百二十點,第二至第四類課程合計至少十二點,超過二十四點者以二十四點計。所以③正確。至於各種實施方式能採計多少積分,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 14 條第 1 項所定之表計算,其中對在偏遠地區執業的期間另有優待,題目所述「各實施方式之積分數得以一點五倍計」即屬此項規定,④正確。①把驗光生的點數套到驗光師身上,②則憑空加上一個「前一年須占六分之一」的年度分配要件,兩者都錯。正確組合為③④,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①② 錯誤:①把驗光生的七十二點誤套到驗光師,②的年度比例要件並不存在,兩項都錯。
- (B)
②③ 錯誤:③雖正確,但②的「前一年占六分之一」不是法定要件,組合不成立。
- (C)
③④ 正確:③的三類課程合計至少十二點、④的偏遠地區積分優待,兩項敘述都正確,且①②皆錯,組合恰為③④。
- (D)
①④ 錯誤:④雖正確,但①的七十二點是驗光生的門檻,驗光師應為一百二十點。
記憶點
驗光「師」六年一百二十點、品質倫理法規合計至少十二點;驗光「生」六年七十二點、合計至少七點;只看六年總量,不看每年分配。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