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特考第一次 · 驗光師 ·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2 題 · 單選 · 2 分

甲眼科醫師與乙驗光師、丙驗光生及出資之丁老闆計畫設立驗光所,應由何人申請驗光所之設立?

  1. A甲醫師、乙驗光師、丙驗光生、丁老闆均可
  2. B僅甲醫師、乙驗光師、丙驗光生可以
  3. C僅乙驗光師、丙驗光生可以正解 ✓
  4. D僅乙驗光師可以

官方答案 C

出處:109 年特考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2 題(場次代碼 10906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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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所的設立申請人資格。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15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所之設立,應以驗光人員為申請人,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發給開業執照。所稱驗光人員,依《驗光人員法》第 1 條第 3 項指驗光師及驗光生。因此四人中只有乙驗光師與丙驗光生具備申請人資格;且《驗光人員法》第 15 條第 2 項同時規定了驗光師與驗光生申請設立驗光所的年資條件,可見兩者都可以是申請人。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甲醫師、乙驗光師、丙驗光生、丁老闆均可:甲是眼科醫師、丁是出資者,兩人都不是驗光人員,不得擔任驗光所申請人,錯誤。

  2. (B)

    僅甲醫師、乙驗光師、丙驗光生可以:眼科醫師雖屬醫事人員,但驗光所的申請人限於驗光人員,醫師不在其內,錯誤;應刪除甲。

  3. (C)

    僅乙驗光師、丙驗光生可以:兩人都是驗光人員,正確。

  4. (D)

    僅乙驗光師可以:漏了丙驗光生。驗光生同樣是驗光人員,只要符合在法定機構執行業務五年以上的年資要件,即可申請設立驗光所,錯誤。

記憶點

驗光所只能由驗光人員(驗光師或驗光生)申請設立;師要二年、生要五年年資。醫師、老闆都不行。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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