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驗光人員考試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驗光人員法公布施行前曾在醫療機構或眼鏡行從事驗光業務滿 3 年,並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格,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者,得應驗光師高等考試及特種考試 ②驗光師考試及格人員,由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內政部查照 ③應考人曾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情事者,依法不得應本考試 ④應考人有冒名頂替情事者,依法不得應本考試 ⑤應考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依法將受到取消應考資格、扣考、不予錄取或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等處分 ⑥應考人有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情事者,依法須滿 5 年以上,方得再應本考試
- A④⑤⑥正解 ✓
- B①②③
- C③⑤⑥
- D①②④
官方答案 A
出處:109 年特考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2 題(場次代碼 10918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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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人員考試的應考資格與考試規範,涉及驗光人員法的特種考試資格,以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關於應考消極資格、考試舞弊處分與再應考限制的規定。
正解理由
逐項判斷:①《驗光人員法》第 56 條第 1 項規定法律公布施行前曾在醫療機構或眼鏡行從事驗光業務滿 3 年並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資格,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合格者,得應的是驗光師「特種考試」,選項多寫了「高等考試」,錯誤。②驗光人員的中央主管機關是衛生福利部(《驗光人員法》第 3 條),考試及格名冊應函送的是衛生福利部,不是內政部,錯誤。③依現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並不在不得應考的消極資格之列,錯誤。
④冒名頂替屬考試法明定的舞弊情事,依法不得應考,正確。⑤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者,依考試法視發現時點分別取消應考資格、扣考、不予錄取或撤銷考試及格資格,正確。⑥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者,依考試法自發現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不得應考,選項所述須滿 5 年以上方得再應考,正確。正確者為④⑤⑥,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④⑤⑥:三項皆正確,且恰為全部正確項,為正解。
- (B)
①②③:三項皆錯誤。
- (C)
③⑤⑥:⑤⑥正確,但含錯誤的③,且漏列④。
- (D)
①②④:④正確,但含錯誤的①②,且漏列⑤⑥。
記憶點
落日條款只開「特種考試」;及格名冊函衛福部;舞弊三類(冒名、詐術、偽變造證件)都有處分,褫奪公權不擋專技考試。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