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特考第二次 · 驗光師 ·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4 題 · 單選 · 2 分

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有關代理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1. A代理者限定資深驗光師
  2. B代理期間,最長不得超過 45 日
  3. C代理的驗光師其條件限制,須在依法所定之機構執行業務 2 年以上正解 ✓
  4. D代理期間超過 45 日者,應由被代理者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官方答案 C

出處:109 年特考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4 題(場次代碼 10918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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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所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的代理制度,拆成三個要件:代理人資格、代理期間上限、超過一定期間的報備機關。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負責驗光人員因故不能執行業務時,應指定合於同法第 15 條第 2 項所定資格者代理之;同法第 15 條第 2 項的資格是設立驗光所的執業年資門檻:驗光師須在依法所定之機構執行業務二年以上,驗光生須五年以上。所以由驗光師擔任代理人時,條件就是在依法所定之機構執行業務 2 年以上,與選項(C)相符,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錯誤。法律沒有「資深驗光師」這個要件,判準是《驗光人員法》第 15 條第 2 項的執業年資:驗光師二年以上、驗光生五年以上,符合者即得擔任代理人;而且代理人不限驗光師,年資符合的驗光生同樣可以代理。應改為「代理者須合於設立驗光所之年資資格」。

  2. (B)

    錯誤。45 日是「報備門檻」不是「期間上限」。《驗光人員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代理期間超過四十五日者應報請備查,同法第 17 條第 2 項才是上限: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一年。應改為「代理期間,最長不得逾一年」。

  3. (C)

    正確,為本題答案。代理者為驗光師時,依《驗光人員法》第 17 條第 1 項準據(同法第 15 條第 2 項),須在依法所定之機構執行業務二年以上,選項完整對應這個要件。

  4. (D)

    錯誤,錯在報備機關。《驗光人員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代理期間超過四十五日者,應由被代理者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而依同法第 15 條第 1 項,驗光所開業執照是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不是中央主管機關。應改為「應由被代理者報請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

記憶點

負責驗光人員代理三要件:資格看開業年資(師二年、生五年),超過 45 日報原發開業執照機關備查,最長不得逾一年。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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