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 · 驗光師 · 視光學第 29 題 · 單選 · 2 分

常用調節幅度測量的兩種方法,包括推近法(push-up method)及拉遠法(pull-away method)。一般情況下,其測出的調節幅度量是否有差異?

  1. A推近法結果高於拉遠法正解 ✓
  2. B推近法結果低於拉遠法
  3. C推近法結果等於拉遠法
  4. D兩測量方法,因方式不同,無法比較

官方答案 A

出處:109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視光學」第 29 題(場次代碼 109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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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推近法與拉遠法測量調節幅度的差異——起點清楚或模糊,決定病人報告的終點位置。

正解理由

推近法是視標從清楚的位置逐漸移近,請病人報告「開始持續模糊」的點;拉遠法則是視標從模糊的近處逐漸移遠,請病人報告「恢復清楚」的點。因為推近法起點清楚,病人會努力維持清晰,加上景深讓輕微失焦仍可接受,報告模糊的位置偏近;又因為視標愈近、視網膜像愈大,愈容易辨認,也讓模糊點更往近處延後。拉遠法起點已模糊,病人要等到影像真正清楚才報告,終點位置較遠。距離愈近換算的屈光度愈大,所以推近法的結果高於拉遠法,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正確:推近法的模糊點較近,換算的調節幅度較高,因此推近法結果高於拉遠法。

  2. (B)

    錯誤:方向相反;拉遠法的恢復清楚點較遠,結果應是較低的一方,改成「推近法結果高於拉遠法」才對。

  3. (C)

    錯誤:兩方法的起點狀態與報告標準不同,一般情況下結果並不相等,存在系統性差異。

  4. (D)

    錯誤:兩者都以屈光度表示調節幅度,單位相同、可以直接比較,正因可比較才知道推近法偏高。

記憶點

推近法從清楚推到模糊,模糊點偏近、結果偏高;拉遠法從模糊拉到清楚,結果偏低。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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