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驗光人員法規定,各級公會監事名額不得超過理事名額的多少?
- A二分之一
- B三分之一正解 ✓
- C四分之一
- D五分之一
官方答案 B
出處:106 年特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1 題(場次代碼 10606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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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公會理事、監事名額的比例上限,特別是監事名額相對於理事名額的上限。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31 條第 1 項就公會理事、監事名額列了五款上限:縣(市)公會理事不得超過二十一人、直轄市公會理事不得超過二十七人、全國聯合會理事不得超過三十五人;各級公會理事名額不得超過全體會員(會員代表)人數二分之一;各級公會監事名額不得超過各該公會理事名額三分之一。題目問監事對理事的比例,對應的是最後一款,上限是三分之一。驗光生公會依《驗光人員法》第 40 條準用驗光師公會的規定,所以題目說的「各級公會」不論師或生都一體適用,故選 B。
逐項排除
- (A)
錯。二分之一在《驗光人員法》第 31 條第 1 項裡是「理事名額」對「全體會員(會員代表)人數」的上限,同法第 32 條理監事連選連任者不得超過二分之一也是這個數字;比較的基準不同,監事對理事應改為三分之一。
- (B)
正確。與《驗光人員法》第 31 條第 1 項監事名額的上限一致。
- (C)
錯。驗光人員法的公會章節沒有以四分之一作為任何名額上限,監事名額應改為不得超過理事名額三分之一。
- (D)
錯。五分之一同樣沒有出現在公會名額規定中,應改為三分之一。
記憶點
監事看理事、候補看本額、常務看總額,一律三分之一;只有理事看會員是二分之一。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