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年特考 · 驗光生 ·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39 題 · 單選 · 2 分

下列何者非驗光師(生)執業時的義務?

  1. A執業異動時報備
  2. B參與性別議題之繼續教育
  3. C加入所在地驗光師(生)公會
  4. D擔任驗光師(生)公會理監事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6 年特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39 題(場次代碼 10606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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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人員執業的法定義務(執業異動報備、繼續教育、加入公會),以及它們和公會選任職務的區別。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執業的義務分散在幾個條文:停業或歇業要在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第 1 項),變更執業處所或復業要準用執業登記的規定(同法第 10 條第 3 項);執業要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之繼續教育,才能辦理執業執照更新(同法第 7 條第 2 項),而繼續教育中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三類課程,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 13 條第 2 項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

執業時還要加入所在地公會(《驗光人員法》第 11 條第 1 項)。至於公會的理事、監事,依《驗光人員法》第 31 條第 1 項是在會員(會員代表)大會時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產生,是被選任的職務,法律沒有要求執業者一定要擔任。題目問「非」義務者,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敘述屬於義務。停業、歇業須在三十日內報請備查(《驗光人員法》第 10 條第 1 項),變更執業處所或復業須重新辦理執業登記(同法第 10 條第 3 項);未依限報備,同法第 47 條第 1 項可處罰鍰並令限期改善。

  2. (B)

    敘述屬於義務。《驗光人員法》第 7 條第 2 項要求每六年接受繼續教育,《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 13 條第 1 項把課程分成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四類,同辦法第 13 條第 2 項明定後三類課程中應包括性別議題;未完成就無法更新執業執照。

  3. (C)

    敘述屬於義務。《驗光人員法》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師或驗光生執業,應加入所在地驗光師公會或驗光生公會,同法第 11 條第 2 項並禁止公會拒絕具入會資格者;執業未入會,同法第 47 條第 1 項有罰則。

  4. (D)

    不是義務。《驗光人員法》第 31 條第 1 項的理事、監事由會員(會員代表)選舉之,名額還有上限,不可能每位會員都擔任;擔任理監事是選舉的結果,不是執業的前提。本選項要成為義務,應改成「加入所在地公會」。

記憶點

入會是義務,當理監事是被選出來的,不是義務。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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