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 驗光生 ·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39 題 · 單選 · 2 分

衛生福利部不是驗光人員法之:

  1. A中央主管機關
  2. B驗光人員證書之核發單位
  3. C驗光人員執業執照之發給單位正解 ✓
  4. D驗光師證書之廢止單位

官方答案 C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39 題(場次代碼 112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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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人員法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的權限分工,包括證書核發、執業執照發給與證書廢止各由誰負責。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3 條規定本法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衛生福利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驗光人員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人員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領有執業執照始得執業,所以執業執照是由地方主管機關發給,不是衛生福利部。題目問「衛生福利部不是」何者,故選 C。

逐項排除

  1. (A)

    正確敘述。《驗光人員法》第 3 條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衛生福利部。

  2. (B)

    正確敘述。《驗光人員法》第 4 條規定請領驗光人員證書,應檢具申請書及資格證明文件,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驗光人員法施行細則》第 2 條也規定送請中央主管機關核發,所以證書由衛生福利部核發。

  3. (C)

    錯誤敘述,為本題答案。執業執照由執業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驗光人員法》第 7 條第 1 項),衛生福利部不負責發給執業執照。

  4. (D)

    正確敘述。《驗光人員法》第 54 條規定罰鍰、停業、廢止執業執照或開業執照原則上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罰,但「廢止驗光師證書,由中央主管機關為之」,所以衛生福利部是驗光師證書的廢止單位。

記憶點

證書是「全國通用」歸中央;執照是「在哪裡執業」歸地方。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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