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年 · 驗光生 · 眼鏡光學概要第 17 題 · 單選 · 2 分

R 4ΔBase Up/L 2ΔBase Out 欲將此稜鏡度分至兩眼時,可處方為:

  1. AR:2ΔBase Up/1ΔBase Out 及 L:2ΔBase Up/1ΔBase Out
  2. BR:2ΔBase Down/1ΔBase In 及 L:2ΔBase Down/1ΔBase In
  3. CR:2ΔBase Up/1ΔBase In 及 L:2ΔBase Down/1ΔBase In
  4. DR:2ΔBase Up/1ΔBase Out 及 L:2ΔBase Down/1ΔBase Out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1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鏡光學概要」第 17 題(場次代碼 11211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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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稜鏡處方分配到兩眼的規則——垂直稜鏡兩眼基底方向相反,水平稜鏡兩眼基底方向相同。

正解理由

原處方右眼 4∆ 基底朝上、左眼 2∆ 基底朝外。垂直方向:右眼基底朝上與左眼基底朝下,對兩眼相對位置的效果相同,所以 4∆ 基底朝上可拆成右眼 2∆ 基底朝上加左眼 2∆ 基底朝下。水平方向:兩眼的基底朝外效果相加,所以 2∆ 基底朝外拆成兩眼各 1∆ 基底朝外。合併後右眼 2∆ 基底朝上/1∆ 基底朝外、左眼 2∆ 基底朝下/1∆ 基底朝外,故選 D。

逐項排除

  1. (A)

    兩眼都是基底朝上:兩眼同方向的垂直稜鏡會互相抵消,無法維持原本右眼基底朝上 4∆ 的相對效果;左眼應改為基底朝下。水平部分兩眼各 1∆ 基底朝外是對的。

  2. (B)

    兩眼都是基底朝下、基底朝內:垂直部分同方向抵消,且方向與原處方相反;水平部分基底朝內也與原處方基底朝外相反,應改為右眼基底朝上、左眼基底朝下,兩眼水平皆基底朝外。

  3. (C)

    右眼基底朝上、左眼基底朝下:垂直部分正確;但水平部分改成兩眼基底朝內,與原處方基底朝外相反,應改為兩眼各 1∆ 基底朝外。

  4. (D)

    垂直分成右眼 2∆ 基底朝上與左眼 2∆ 基底朝下,水平分成兩眼各 1∆ 基底朝外,總效果與原處方相同,正確。

演算步驟

  1. 垂直稜鏡:4∆ ÷ 2 = 2∆,右眼基底朝上、左眼基底朝下
  2. 水平稜鏡:2∆ ÷ 2 = 1∆,兩眼皆基底朝外

記憶點

垂直稜鏡「上下相反才算同向」,水平稜鏡「內外相同才相加」。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歷屆同科第 17 題眼鏡光學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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