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特考 · 驗光師 · 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3 題 · 單選 · 2 分

驗光所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收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1. A將超收部分於法定期限內退還當事人,主管機關得免予處罰正解 ✓
  2. B將超收部分退還當事人後,罰鍰上限是 10 萬元
  3. C超收部分限期未退還,處 1 年以下停業處分
  4. D驗光所受停業處分時,應同時對其負責驗光人員予以停業處分

官方答案 A

出處:107 年特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3 題(場次代碼 10706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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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所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收費的處罰結構:罰鍰、限期退還、停業或廢止開業執照,以及機構與負責人連動處分。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46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所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同法第 46 條第 2 項再規定,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外,並令其限期改善或將超收部分退還當事人,屆期未改善或退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開業執照。重點在「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外」:退還超收部分是罰鍰之外附加的義務,不能用來抵免罰鍰。選項 A 說退還後主管機關得免予處罰,與規定不符。題目問何者錯誤,故選 A。

逐項排除

  1. (A)

    錯誤。退還超收部分並不能免罰;《驗光人員法》第 46 條第 2 項明定是在罰鍰之外另令限期退還,罰鍰照罰。

  2. (B)

    正確。超額收費的罰鍰級距依《驗光人員法》第 46 條第 1 項為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上限即為十萬元,是否退還不影響此一級距。

  3. (C)

    正確。依《驗光人員法》第 46 條第 2 項,屆期未退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停業上限即為一年。

  4. (D)

    正確。《驗光人員法》第 52 條第 1 項規定,驗光所受停業處分或廢止開業執照者,應同時對其負責驗光人員予以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

記憶點

超收要「罰」也要「退」,退了不能抵罰;不退就停業。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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