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事人員發表醫學新知或研究報告(含特殊個案病例),不得有:①未同時提供適應症、禁忌症、副作用及併發症等完整資料 ②引用醫學文獻資料,宣稱或使人誤認為其個人研究資料 ③為迎合窺視心理、譁眾取寵、提高新聞曝光率或招徠醫療業務,而發布特殊個案病例 ④宣稱施行已經核准之人體試驗
- A①②④
- B②③④
- C①③④
- D①②③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7 年特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50 題(場次代碼 10706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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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醫事人員發表醫學新知或研究報告(含特殊個案病例)時的倫理界線:哪些行為屬於不得有的事項。
正解理由
醫學新知與研究報告的發表,目的在讓同業與大眾得到正確、可驗證的醫學資訊,因此倫理規範從三個方向設限:資訊要完整(不能只講療效而略去適應症、禁忌症、副作用與併發症)→ 成果要誠實歸屬(不能把引用的文獻說成自己的研究)→ 發布動機要正當(不能為迎合窺視心理、譁眾取寵、提高曝光或招徠業務而發布特殊個案)。①②③分別違反這三道界線,都是不得有的行為;④施行的是「已經核准」的人體試驗,依程序取得核准並如實說明,不構成誤導,被禁止的是宣稱施行未經核准的人體試驗。所以不得有的行為是①②③,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①②④:納入不該列的④,又漏掉③,不符。
- (B)
②③④:納入不該列的④,又漏掉①,不符。
- (C)
①③④:納入不該列的④,又漏掉②,不符。
- (D)
①②③:恰好是三項不得有的行為,符合。
記憶點
完整、誠實、動機正當;「已核准」的人體試驗不在禁止之列。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