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依法至少保存 3 年?①驗光所執行業務之紀錄 ②醫師開具之照會單 ③醫囑單 ④執業執照
- A僅①②
- B①③④
- C②③④
- D①②③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7 年特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48 題(場次代碼 10706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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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所業務文件的保存義務——哪些文件「至少保存 3 年」,以及執業執照為何不在其列。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20 條規定,驗光所執行業務之紀錄及醫師開具之照會單或醫囑單,應妥為保管,並至少保存三年。條文的保存客體有三樣:業務紀錄、照會單、醫囑單,正好對應列舉項①②③。執業執照則是主管機關核發、證明驗光人員得以執業的許可文件,屬於執業登記制度,不是驗光所執行業務所產生、需留存備查的紀錄,法律對它規定的是登記、更新、停業歇業時繳回等程序,而非保存年限。因此正確組合為①②③,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僅①②:錯,漏了③醫囑單;條文是照會單「或」醫囑單並列,兩者都在保存範圍,應改為①②③。
- (B)
①③④:錯,有兩處不符:漏掉②照會單,又誤納④執業執照。
- (C)
②③④:錯,有兩處不符:漏掉最核心的①業務紀錄,又誤納④執業執照。
- (D)
①②③:正確,恰為《驗光人員法》第 20 條列出的三項保存客體。
記憶點
驗光所保存三年三件套:業務紀錄+照會單+醫囑單;執照是許可,不是紀錄。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