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關於驗光生醫療糾紛的鑑定,是由那一個單位主辦?
- A驗光生全國聯合會
- B衞生福利部醫事司
- C衞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正解 ✓
- D當地衛生主管機關醫政科
官方答案 C
出處:108 年特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38 題(場次代碼 10806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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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醫療糾紛鑑定制度的主辦機關——依醫療法,中央主管機關設置「醫事審議委員會」,醫療爭議的鑑定是它的法定任務之一,驗光人員涉及的醫療糾紛鑑定同樣循此機制辦理。
正解理由
醫療糾紛進入司法程序時,法院或檢察機關需要具專業性的第三方意見,判斷醫事人員的處置是否符合專業常規。因為醫療法把「醫療爭議之鑑定」明定為中央主管機關所設醫事審議委員會的任務,所以司法或檢察機關會把案件委託給衞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由委員會邀集相關專業的委員與鑑定人員審議並作出鑑定意見。驗光人員屬於醫事人員,相關糾紛的鑑定主辦單位同樣是衞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故選 C。
逐項排除
- (A)
驗光生全國聯合會:是驗光生的職業團體,負責會員自律、權益與在職教育等事務,不是法定的醫療糾紛鑑定機關;鑑定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的醫事審議委員會辦理。
- (B)
衞生福利部醫事司:是衞福部內主管醫事人員與醫療機構管理的業務單位,在鑑定流程中承擔行政幕僚作業,但作出鑑定意見的是醫事審議委員會本身,而不是醫事司;應改為醫事審議委員會。
- (C)
衞生福利部醫事審議委員會:依醫療法設置,任務包含醫療爭議之鑑定,為本題答案。
- (D)
當地衛生主管機關醫政科:地方衛生局可受理醫療爭議的調處,但「調處」是協助雙方和解的程序,與作出專業判斷的「鑑定」不同;鑑定應由中央的醫事審議委員會辦理。
記憶點
地方衛生局管「調處」,中央醫審會管「鑑定」;公會管自律,醫事司是行政單位。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