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人員有下列情事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並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①違反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但書或第 2 項第 1 款但書規定,為未滿 6 歲之兒童驗光 ②違反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或第 2 項第 1 款規定,未在眼科醫師指導下,為 6 歲以上 15 歲以下之對象驗光 ③違反驗光人員法第 12 條第 3 項規定,未將當事人轉介至醫療機構 ④違反驗光人員法第 14 條規定,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
- A僅①③④正解 ✓
- B僅②③④
- C僅①②④
- D①②③④
官方答案 A
出處:106 年花東補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驗光師考試「眼球解剖生理學與倫理法規」第 37 題(場次代碼 106111,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白話詳解免費
本題考點
驗光人員為未滿六歲兒童驗光、未依規定轉介、為虛偽陳述這一組行為的罰則等級;並要分辨「六歲以上十五歲以下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驗光」不在同一級罰則之內。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45 條規定,驗光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廢止其執業執照:違反業務範圍但書,為未滿六歲之兒童驗光(但書見同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12 條第 2 項);違反同法第 12 條第 3 項,未將當事人轉介至醫療機構;違反同法第 14 條,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這三種情事分別對應列舉項①③④。②描述的是業務範圍本文「十五歲以下者應於眼科醫師指導下為之」,並未列入(《驗光人員法》第 45 條)的處罰事由。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僅①③④,與《驗光人員法》第 45 條所列事由完全一致,正確。
- (B)
僅②③④,納入不在《驗光人員法》第 45 條範圍的②,又漏掉①,錯。
- (C)
僅①②④,納入②,又漏掉③未轉介,錯。
- (D)
①②③④,多納入②,錯。
記憶點
二萬到十萬、情節重大可停業或廢照的這一級,記「未滿六歲、不轉介、說假話」。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