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年特考 · 驗光生 · 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31 題 · 單選 · 2 分

驗光所有如下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下列何者錯誤?

  1. A設立驗光所,未向主管機關申請開業
  2. B容留未具驗光人員資格者,擅自執行驗光業務正解 ✓
  3. C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
  4. D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

官方答案 B

出處:107 年特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31 題(場次代碼 10706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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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所違規中屬「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一級的情事,與「廢止開業執照」一級的區分。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46 條第 1 項列舉驗光所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的情事,包括未申請開業即設立、遷移或復業未辦開業登記、未開收據、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廣告內容違規、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等。而「容留未具驗光人員資格者擅自執行驗光業務」並不在此列,《驗光人員法》第 42 條對此直接規定廢止其開業執照,處罰比罰鍰更重。題目問何者錯誤,故選 B。

逐項排除

  1. (A)

    正確。驗光人員設立驗光所未向主管機關申請開業,違反《驗光人員法》第 15 條第 1 項,屬同法第 46 條第 1 項所列情事,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2. (B)

    錯誤。容留未具資格人員擅自執行驗光業務,效果是《驗光人員法》第 42 條的「廢止開業執照」,不是二萬至十萬罰鍰;這種行為讓無資格者在合法機構掩護下執業,危害最大,所以直接剝奪開業資格。

  3. (C)

    正確。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或擅立項目收費,違反《驗光人員法》第 21 條第 3 項,屬同法第 46 條第 1 項所列情事;依同法第 46 條第 2 項並令其限期改善或退還超收部分。

  4. (D)

    正確。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違反《驗光人員法》第 23 條第 1 項,屬同法第 46 條第 1 項所列情事,同樣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記憶點

容留無照者執業:不是罰錢,是直接廢止開業執照。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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