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所的事務,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的事項有那些?①驗光所停業規定 ②驗光所設置標準 ③驗光所申請條件之制定 ④驗光人員申請設立驗光所之執行業務年資之採計
- A①②
- B③④
- C①④
- D②③正解 ✓
官方答案 D
出處:109 年特考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48 題(場次代碼 10906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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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人員法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驗光所事項範圍。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15 條第 6 項規定,驗光所之名稱使用與變更、申請條件、程序及設置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中央主管機關即據此訂定設置標準(《驗光所設置標準》第 1 條)。因此②驗光所設置標準、③驗光所申請條件之制定,都屬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的事項,正確組合為②③,故選 D。
逐項排除
- (A)
①②:含①,停業規定由法律直接規定,錯誤。
- (B)
③④:含④,年資採計由法律直接規定,錯誤。
- (C)
①④:兩項都是法律直接規定的事項,錯誤。
- (D)
②③:兩項均屬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事項,正確。
記憶點
中央主管機關訂的驗光所事項:名稱使用與變更、申請條件、程序、設置標準;停業與年資採計法律自己寫好了。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