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光師(生)公會若拒絕具有入會資格者入會,可能被人民團體主管機關:
- A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正解 ✓
- B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 C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 D處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A
出處:107 年特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驗光生考試「眼球構造與倫理法規概要」第 26 題(場次代碼 107060,全卷 50 題)。答案以考選部公布為準,本站不修改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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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考點
驗光師(生)公會拒絕具入會資格者入會的法律效果,以及由誰處罰、罰鍰級距多少。
正解理由
《驗光人員法》第 11 條第 2 項規定,驗光師公會或驗光生公會不得拒絕具有入會資格者入會;這是配合同法第 11 條第 1 項「執業應加入所在地公會」的強制入會制度而設,公會若可任意拒收,驗光人員就無法合法執業。違反時依《驗光人員法》第 47 條第 2 項,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題目問的正是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對公會的處罰,故選 A。
逐項排除
- (A)
正確。與《驗光人員法》第 47 條第 2 項所定「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完全相符,處罰主體為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受罰對象是公會本身。
- (B)
錯誤。「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是《驗光人員法》第 45 條對驗光人員為未滿六歲兒童驗光、未轉介、虛偽陳述等違規,以及同法第 46 條第 1 項對驗光所未申請開業、超額收費等違規的級距;受罰對象是驗光人員或驗光所,不是公會。應改為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
- (C)
錯誤。「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是《驗光人員法》第 43 條無資格擅自執行驗光業務、同法第 44 條冒用驗光人員名稱、非驗光所為驗光廣告、洩密等最重一級罰鍰,與公會拒絕入會無關。應改為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
- (D)
錯誤。「5 萬元以上 25 萬元以下」根本不是驗光人員法的級距,而是《醫療法》第 104 條對非醫療機構為醫療廣告的罰鍰,屬醫療法體系。應改為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
記憶點
公會拒收會員:人民團體主管機關罰 1 萬至 5 萬,限期改善,不改就按次罰。
內容更新 2026-10-08 · 詳解為 AI 生成並經程式關卡與覆核,僅供國考複習,不構成驗光、配鏡或醫療建議 · 回報錯誤